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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富康”紧随汽车消费贷款大潮

业内人士担心:叫好不叫座
1998-11-12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莫春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记者莫春报道:在NCR公司工作的韩先生今天从建行北京分行一位人士的手中接过了“富康”车钥匙,开走了他分期付款购买的“富康”车。至此,“富康”成为继“捷达”之后第二家开辟汽车消费贷款的轿车。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令消费者、汽车生产厂家和贷款银行均皆大欢喜,但业内人士仍担心它叫好不叫座。

“富康”自1996年进入市场,便把私家车和出租车作为主要的市场定位,并在此类市场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。神龙汽车公司的一位人士说,银行信贷分为几种,银行之所以不选择买方信贷,而选择汽车消费信贷,是因为买方信贷将款贷给汽车经销商,很难杜绝一些经销商贷款不用于卖车或卖车后款不还给银行的风险,而汽车消费贷款是把款贷给最终用户即买车者,虽然也有还款风险,但无疑将风险降至最小。

从理论上讲,汽车消费贷款对于厂家、银行和用户都是好事:汽车生产厂家以前开辟分期付款,销售一辆车只能收回30%的车款,全款要几年才能完全收回,而现在销售时便可以收回全款,有利于厂家资金的运转;用户以前分期付款比一次付清车款多付8000元至1万元,汽车消费贷款对于厂家来说属于一次付清,厂家给经销商的价格便宜,实际上等于消费者可省去至少几千元;银行贷款以前主要贷给企业的是卖方信贷,企业需要研制、生产、开发产品市场,并且无法确定是否适销对路,风险不可谓不大。款贷不出去,银行难以赢利,款贷错了,等于亏损。而买方信贷是产品已经销售出去了,风险减少了许多。

尽管三家都拍手称快,业内人士认为,汽车消费贷款还需市场考验,诸多因素有可能造成其叫好不叫座。银行为了规避借款人借款不还的风险,将保证条款制定得非常“严格”,将相当于车款的有价证券放在银行作为质押,如果一个家庭有如此资金实力,也就不必分期付款了。相反,那些希望“花以后钱”的消费者也就只好望车兴叹了。再如,有关人士介绍说,抵押物不能是贷款所购的车,那么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的担保,而这不是普通百姓所拥有的。经销商的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质量也可能成为人们对汽车消费贷款由热变冷的原因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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